近期收到当事人咨询:“主动提出离职后,公司让我当天就走,这种情况属于违法辞退吗?”离职流程是员工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走向终结的重要环节,看似简单,但却暗藏诸多法律风险。通常情况下,员工主动提出离职,需提前30天通知公司,以便双方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工作交接和相关事务处理。然而实务中,不少企业认为员工提出离职后,即可随时终止劳动关系,殊不知该操作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双方在离职过程中存在权利博弈:劳动者希望按照法律规定,平稳过渡并保障自身权益;而用人单位可能出于工作效率、管理成本或其他考虑,希望快速解决离职问题。这种权利冲突如果处理不当,很容易引发劳动争议。
本文将结合司法案例探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离职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如何在法律框架内妥善处理离职争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提前三十日”及“提前三日”的法律意义
它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了一个缓冲期,之于劳动者,能确保工作平稳过渡;之于用人单位,可以提前做好准备寻找岗位的替代者,避免因准备不当而造成损失。这一期限的设定,旨在平衡劳动者辞职自由与用人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之间的关系。
2、用人单位要求提前离职的合法性边界
用人单位要求员工提前离职是否违法,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指导意见,各地法院甚至法院与仲裁委也有不同的认定结果。
但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双方同意缩短通知期,甚至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形是合法的。协商一致是劳动法中重要的法律原则,体现了双方意思自治。例如,公司可能因为找到了合适的替代人员,或者员工有急事需要提前离职,双方通过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这种情况下提前离职是合法的。
有意见认为,用人单位单方面强制要求员工缩短通知期,甚至立即离职,这种行为违背了劳动者关于自由工作择业的权利,即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也有意见认为,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提出离职后可根据工作安排确定劳动者的实际离职时间,是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故不构成违法解除。
案例1:员工提出离职后公司要求其立即离职并停止其使用工作系统(违法解除判赔)
案例索引:劳动仲裁裁决书不公开
小李是一名销售,8月中旬其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但因为还有客户需要处理以及部分业绩尚未结算,希望于8月底离职。用人单位却要求其立即办理离职手续,并取消其使用工作系统的权限,小李遂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的经济赔偿金。
仲裁委认为:公司的要求员工离职的时间早于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违背劳动者关于自由工作择业的权利,构成违法解除,应当支付经济赔偿金。
案例2:员工提出离职,公司通知于一周后解除劳动关系(仲裁、一审认定违法解除,二审改判)
案例索引:(2023)粤01民终32722、32723号
小吴于2022年3月1日入职公司,任职商业改善分析岗,当年9月22日通过邮件向公司发出辞职信,并注明最后工作日为2022年10月21日。9月29日,公司向小吴发出《离职证明》,注明因员工个人原因主动申请离职,故双方于2022年9月29日双方劳动关系解除。随即小吴提出劳动仲裁,仲裁委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应赔付经济赔偿金。一审法院认为:员工提出于10月21日离职,而公司于9月29日解除双方劳动关系,提前解除了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
但二审法院认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是赋予劳动者单方无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在行使权利的同时必须遵守法定的程序,即履行“提前三十天”的义务,以便用人单位有充分的时间弥补岗位空缺。公司根据其工作需要,通知员工提前解除属于公司的用工自主权,并非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不应承担相应责任。
1、证据固定要点
当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以上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时,首先要做好证据固定工作。例如,保留与用人单位沟通的书面文件、邮件、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等;保留工作系统被关闭、工作权限被剥夺的相关证据;保留工资单、银行流水等证明工资收入的证据。这些证据在劳动仲裁或诉讼中将起到关键作用。
2、协商沟通技巧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协商过程中,要保持冷静和理性,注重沟通技巧。可以先与公司负责人或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沟通,表达自己的诉求和理由。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语言表达的准确性和合法性,避免使用过激言辞。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工会或劳动监察部门的帮助。
3、维权途径选择(调解/投诉/仲裁/诉讼)
劳动者在维权过程中,可以选择多种途径。如果双方愿意通过协商解决,可以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若仍无法解决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者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最适合自己的维权途径。
1、规范离职管理制度
企业要建立健全离职管理制度,明确员工离职的流程和要求。在员工提出离职后,企业尽可能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员工合理的通知期,并安排专人负责工作交接事宜。同时,企业要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管理水平。
2、协商程序的注意事项
企业在与员工协商提前离职时,要注意协商程序的合法性。协商必须基于双方自愿、平等的原则,不能采取强制、威胁等手段。协商过程中,企业要充分尊重员工的意见和诉求,尽量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3、风险防范机制建立
企业要建立劳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定期进行劳动法律风险评估。对于可能出现的劳动争议,要提前制定应对方案。同时,企业要加强对劳动合同管理、员工培训等方面的投入,从源头上减少劳动法律风险。
离职是员工与企业关系走向终结的重要环节,但这一过程并不意味着双方关系的对立。通过法律的规范和引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在离职过程中实现权利与义务的平衡。劳动者要增强法律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企业要树立依法用工的理念,规范管理行为,防范法律风险。只有这样,才能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和谐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在职场中,离职是不可避免的现象,但我们需要用法治思维来处理离职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希望本文的分析和建议能够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有益的参考,共同营造一个和谐、法治的劳动用工环境。